《國家能源局2015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近日正式印發。《要點》強調:能源市場監管工作要主動適應新常態,堅持規劃、政策、規則、監管“四位一體”,進一步完善“全程參與、有效銜接、互相配合、形成閉環”的監管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簡政放權后的同步監管,扎實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維護能源市場正常秩序。
《要點》從6個方面對2015年能源市場監管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是加強簡政放權后的同步監管,促進能源戰略、規劃、政策的有效實施。二是加強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管,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三是推進電力等能源市場建設,完善交易機制,推進價格改革。四是突出抓好重點專項監管和問題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五是加大能源行政執法和稽查工作力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六是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指出,《要點》是按照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服務大局、監管為民的原則,在總結2014年能源監管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2015年重點、難點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后形成的,目標就是要主動適應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能源轉型發展的要求,扎實推進能源監管和市場建設工作。通過組織開展重點專項監管和重點問題監管,對能源戰略、規劃、政策、項目落實情況以及電力市場準入、廠網界面、電網公平開放、調度交易、供電、價格成本、油氣管網公平開放等進行監管,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閉環監管機制,確保監管工作有目標、有重點、有成效。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管能力建設,規范監管工作流程,促進監管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透明化,確保監管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開展。
著力加強對簡政放權后項目審批工作承接和落實情況的監管,確保放權能夠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實、管得好,確保能源項目投資開發規范有序,有效推動能源消費、供給、技術和體制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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