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昨日發布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
國務院昨日發布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結構合理、銜接配套、覆蓋全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新型標準體系。把政府單一供給的現行標準體系,轉變為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共同構成的新型標準體系。
2001年我國成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強化標準化工作的統一管理,目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總數達到10萬項,但也存在不少問題。通知指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均由政府主導制定,即使是企業自己制定、內部使用的企業標準,也要到政府部門履行備案甚至審查性備案,企業能動性受到抑制。
通知強調,標準化改革要把該放的放開放到位,培育發展團體標準,放開搞活企業標準,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由6類整合精簡為4類,分別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推薦性行業標準、推薦性地方標準;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分為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側重于保基本,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側重于提高競爭力。對團體標準不設行政許可,企業根據需要自主制定、實施企業標準。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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