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采購中心受鞍山高端裝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鞍山高端裝備科技有限公司電纜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編號:JKCG-2015-A004)進行國內以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F發布采購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包號 |
序號 |
規格(標稱截面mm2) |
數量(m) |
單價控制價(元/M) |
第一包 |
1 |
YJV-1KV1(5*10) |
422.59 |
38.30 |
2 |
YJV-1KV1(3*6+2*10) |
169.84 |
52.60 |
3 |
YJV-1KV1(3*4+2*2.5) |
494.36 |
12.90 |
4 |
YJV-1KV1(3*50+2*25) |
304.38 |
138.00 |
5 |
YJV-1KV1(3*120+2*70) |
81.12 |
403.00 |
6 |
YJV22-1KV4(3*150+1*95) |
401.7 |
420.00 |
7 |
YJV-1KV1(3*150+2*70) |
78.31 |
456.00 |
第一包合計控制價(元) |
310620.00 |
采購內容說明:
1.本項目采購內容分為1個合同包,參與談判的供應商對所投包的采購內容必須全投;
2.每個品目報價均不能超過各品目的采購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
3、供應商投標產品必須是國家標準產品。
二、合格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3.具有國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家且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需求;
5.201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具有國家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
7.與投標設備相關的生產技術能力及設備狀況說明;
8.與本工程相應規格的產品鑒定證書及生產廠家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的相關的檢測報告;
9.企業簡介;
如為代理商或經銷商投標,除提供上述1~9的相關資料外,還應提供制造商專項授權書
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須知
四、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及方式
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7日(節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
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8月17日15:00 時前(節假日除外)
采購文件獲取地址:鞍山市建設大道709號401室(自帶U盤)
五、資格審查
本項目參與談判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審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按采購項目采購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資格證明文件,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或成交資格被取消。
六、報名方式
報名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法人資格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或授權人身份證、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檢查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投標所需的相關資質。
報名地址:鞍山市建設大道709號401室
七、參與談判供應商的計算
本項目中投標產品多家供應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
八、采購公告發布
本采購公告在遼寧省政府采購網、鞍山市財政局網站、鞍山政府采購網站上同時發布,如三網內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財政局網站為準。
九、遞交響應文件時間、談判(即開標)時間、接收響應文件及談判地點
1.遞交響應文件時間: 2015年8月18日 09:30
談判時間:2015年8月18日 09:30
2.遞交響應文件及談判地點:鞍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401室
十、響應文件的送達
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采購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采購項目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購不接受郵寄的響應文件。
十一、詢問、質疑和投訴的程序及要求
1.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應當保密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事項。
2.供應商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根據《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投訴處理暫行規定》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及其補充文件內容使其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采購文件公告期滿前進行質疑。供應商對采購文件中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技術質量和商務要求、評審標準及評審細則有異議的,應主要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其他問題可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由鞍山經濟開發區采購中心和采購人共同接收。
3.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根據《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投訴處理暫行規定》提起投訴。質疑、投訴應按照先質疑后投訴的程序進行,未經過質疑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將不予受理。
4.經查實,供應商捏造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報告同級財政部門,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在遼寧政府采購網公告。